在列支敦士登处理雇佣终止事项时,需充分理解当地劳动法规,以确保合规并避免潜在的法律挑战。雇主和员工都须遵守特定的规定,涉及提供充分的通知、计算离职补偿以及遵循程序要求。理解这些规则对于有效且公平地管理劳动力变动至关重要。
列支敦士登的法律框架为解除雇佣关系提供了明确指导,旨在保护双方权益。无论终止由雇主或员工发起,或因特定情况发生,遵守规定的程序与权益是必须的。这包括了解不同类型的终止、根据工龄确定的通知期,以及离职补偿适用的条件。
通知期要求
在列支敦士登,终止雇佣合同时所需的通知期主要取决于员工与公司的服务期限。这些期限是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个别劳动合同或集体谈判协议可能规定更长的通知期。
| 服务期限 | 最短通知期 |
|---|---|
| 试用期内 | 7天 |
| 1年以内 | 1个月 |
| 1年至9年 | 2个月 |
| 超过9年 | 3个月 |
通知期通常从通知当月的下月第一天开始,到月底结束。在试用期内的终止,通知期较短,允许任何一方迅速解除合同。
离职补偿
列支敦士登法律不强制要求支付离职补偿金,但合同协议可能另有规定。
在因正当理由的即时解雇或员工自行终止合同的情况下,离职补偿可能不适用(除非雇主提供了正当理由以正当解雇员工)。具体条件和例外情况可能涉及退休或员工死亡等特殊情况。
终止理由
列支敦士登的雇佣合同可以因多种原因终止,主要分为有原因终止(即时解雇)和无原因终止(普通终止)。
无原因终止(普通终止)
这是常规的终止形式,由雇主或员工提供必要的通知后结束雇佣关系。通知中无需说明具体原因,但终止不得被视为不公平或滥用。
有原因终止(即时解雇)
即时解雇允许在不遵守标准通知期的情况下,立即终止雇佣合同。这Only在存在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才允许。有原因被定义为使得继续雇佣关系变得不合理的严重理由。比如严重的不当行为、严重违反合同或员工在工作中所犯罪行。理由必须足够重大,以合理地主张立即终止。
依法终止的程序要求
为确保终止合法,雇主必须遵循特定的程序步骤。未能遵守可能导致终止无效或引发不公平解雇的索赔。
- 书面通知: 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终止。
- 明确性: 通知应明确表达终止意愿及生效日期,并考虑适用的通知期。
- 送达: 通知必须正确送达对方。
- 协商(部分情况): 虽非所有终止都需,但在某些情况如集体裁员,可能需与员工代表协商或遵守社会计划义务。
- 理由(针对即时解雇): 在即时解雇的情况下,必须立即或在很短时间内告知员工正当理由。
常见的陷阱包括未提供书面通知、错误计算通知期或未有充分理由而进行即时解雇。
员工的反对非法解雇保护
列支敦士登法律为员工提供反对不公或滥用解雇的保护。即使已遵守通知期,若解雇被认为不公平,也可能受到挑战。
认为解雇不公平的理由包括:
- 会员身份或非会员身份于工会。
- 服兵役义务。
- 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
- 对雇主提出法律诉讼(除非滥用)。
- 怀孕或产假。
- 疾病或事故(除非疾病造成的损失严重影响雇佣关系)。
- 年龄、性别、出身、宗教、性取向等歧视。
如果员工认为其被解雇不公,可以在收到通知后短时间内提出异议。法院若判定解雇不公,可能命令雇主向员工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由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通常限制在几个月工资(通常最多6个月,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歧视,可能更高)。在列支敦士登,法院几乎不判令恢复原职。
在列支敦士登通过我们的雇主代管服务雇佣顶尖人才。
请与我们的 EOR 专家预约通话,以了解我们如何在 列支敦士登 为您提供帮助。







请与我们的 EOR 专家预约通话,了解我们在 列支敦士登 如何帮助您。
全球逾千家企业信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