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何国家管理员工队伍,理解工资和就业税的复杂性都是至关重要的,列支敦士登也不例外。在公国境内运营的雇主必须遵守关于社会保险缴费、所得税预扣以及各种报告义务的特定法规。理解这些要求对于合规和顺利的商业运营至关重要,不论是雇用本地居民还是外国人。
列支敦士登的税收系统由国家所得税和市政附加税组成,并配备了全面的社会保险制度。雇主在收取和缴纳员工所得税及社会保险缴费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是员工与税务机关和社会保险机构之间的关键纽带。合规确保员工获得正确的净收入和为社会福利项目所需的缴款。
雇主社会保险及工资税义务
列支敦士登的雇主负责为各种社会保险方案缴款和代扣代缴。这些保险包括:养老和遗属保险(AHV)、残疾保险(IV)、家庭津贴基金(FAK)、失业保险(ALV)、意外保险(UVG)、健康保险(KUVG)和职业养老金计划(BVG)。这些缴费的费率通常由雇主和员工共同承担,雇主负责支付全部金额。
到2025年,主要社会保险缴费率预计将按以下结构制定(基于现行法规):
| 保险类型 | 雇主费率 | 员工费率 | 基准 |
|---|---|---|---|
| AHV/IV/FAK(养老、残疾及家庭津贴) | ~4.3% | ~4.3% | 工资总额 |
| ALV(失业保险) | ~0.5% | ~0.5% | 工资总额(最高限额以内) |
| UVG(意外保险) | 变化 | 0% | 工资总额 |
| KUVG(健康保险) | 变化 | 变化 | 根据个人健康保险基金 |
| BVG(职业养老金) | 变化 | 变化 | 根据年龄和工资(强制) |
- AHV/IV/FAK: 这些是涵盖退休、残疾和家庭福利的基本缴费。费率通常稳定。
- ALV: 失业保险缴费适用于最大保险工资上限,该上限会定期调整。
- UVG: 意外保险是强制的。雇主承担职业意外的保费,非职业意外保险一般由员工通过健康保险或单独政策承担,尽管有时会包括在UVG保险费中。费率根据行业和风险水平不同而有很大差异。
- KUVG: 健康保险 对所有居民都是强制的。虽然员工直接向所选的健康基金缴纳保费,但如果员工和基金请求,雇主通常会从工资中扣除这些保费。雇主对健康保险的缴款不像其他社会保险那样标准化,但可能存在特殊安排或集体协议。
- BVG: 职业养老金制度是养老系统的第二支柱,缴费基于部分工资(协调工资),且随年龄群体变化。雇主和员工都缴费,雇主的缴费至少与员工一样。
雇主必须在相关社会保险机构注册,并确保根据支付给员工的毛工资及时计算、扣缴和缴纳所有必要的款项。
所得税预扣要求
列支敦士登的所得税由国家及市政双重征收。雇主必须按照“现收现付”制度(Pay As You Earn, PAYE)直接从员工工资中预扣所得税。应预扣的税额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员工的毛工资、婚姻状况、子女数量及可享受的扣除和津贴。
国家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收入越高,所缴纳的比例越高。市政当局会在国家税额基础上加征附加税,比例在各市略有不同,但通常在相似范围内。
预扣税的计算涉及将相关税率适用于员工在考虑标准扣除和津贴后的应税收入。雇主通常使用官方税表或税务机关提供的软件,确定每个支付期的正确预扣额。员工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如税卡或等同文件),以确保预扣的准确性。
员工税收扣除和津贴
列支敦士登的员工有权享受各类扣除和津贴,以减少应税收入,从而降低整体所得税负担。虽然雇主在预扣时主要应用标准津贴,基于提供的信息,但员工在年度报税时可以申请更多扣除。
常见的扣除和津贴包括:
- 个人津贴: 根据婚姻状况和子女数的基础津贴。
- 职业支出: 与职业相关的支出扣除,如差旅费(通勤)、继续教育和必要的工作设备。
- 保险保费: 支付的健康保险(KUVG)、意外保险(UVG)、人寿保险和残疾保险的保费扣除。
- 养老金缴款: 强制职业养老金(BVG)缴款和第三支柱(Pillar 3a)自愿缴纳在一定限额内可税前扣除。
- 赡养费: 根据特定条件,赡养费或子女抚养费的扣除。
- 捐款: 捐赠给符合条件的组织可税前扣除。
员工在申报年度税时应收集相关文件,以支持这些扣除。这些扣除项目的影响在最终税务评估中体现,可能导致退税或需补缴税款。
税务合规与申报截止日期
列支敦士登的雇主在申报与支付预扣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缴款方面负有严格义务。
- 月度/季度申报: 雇主通常必须每月或每季度向税务机关和社会保险机构提交详细的员工工资、预扣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缴款报告。
- 支付期限: 所扣税款和缴费须在特定截止日期前缴入,通常在报告期结束后不久(例如次月的10日或15日之前)。
- 年度工资单: 雇主须在特定期限(一般为次年初)向每位员工发放年度工资单,汇总上一年度的毛工资、预扣税和社会保险缴款。该文件的副本也须提交给税务机关。
- 年度纳税申报: 虽然主要由员工申报,但雇主的准确申报对于员工年度所得税申报尤为重要,通常截止日期为次年的4月30日(可申请延期)。
未按时完成申报或支付可能造成罚款和利息。
外籍员工与企业的特别税务考虑事项
雇用外籍员工或作为外资企业在列支敦士登运营,需考虑额外事项。
- 税收居留身份: 外籍员工的税收待遇高度依赖其在列支敦士登的税收居民身份。居住在列支敦士登的个人通常以全球收入纳税,而非居民则通常只对其在列支敦士登来源的收入(如在列支敦士登工作的收入)纳税。许多国家之间签有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以防止个人对同一笔收入双重征税。
- 工作许可与注册: 根据国籍,外籍员工可能需要办理工作许可证。雇主必须确保遵守移民法律。所有员工,无论国籍,都必须在当地注册,并与社会保险机构取得联系。
- 外资雇主: 在列支敦士登雇用个人的外国企业,即使没有注册分支或子公司,也可能被认定为具有应税的实体或被要求作为雇主注册,承担工资税和社会保险义务。这通常需指定代表或采用Employer of Record服务处理本地工资、税务和社会保险责任,确保合规。
- 社会保险协议: 列支敦士登与瑞士签有社会保险协议,并属于欧洲经济区/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EA/EFTA)社会保险协调框架,以及与其他国家的双边协议。这些协议决定跨境工作者适用哪个国家的社会保险法律,避免双缴或保障空白。
了解这些特定规则对于外资公司和雇用非居民人员以确保完全遵守列支敦士登的税收和社会保险法规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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