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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许可与签证 在 美利坚合众国

工作许可与签证 在 美利坚合众国

了解如何在美利坚合众国为员工赞助工作许可和签证

美利坚合众国 work-permits-and-visas overview

美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具活力的商业中心之一,吸引着全球的公司和人才。凭借其强大的经济、领先的科技与研究行业,以及充满活力的创业生态系统,许多雇主都希望雇用技术熟练的外国国籍员工或将现有员工调派到美国以推动增长。然而,美国移民法复杂且不断变化。

忽视签证要求的公司可能面临严重后果:外国工人接受未经授权的工作可能面临罚款、监禁和驱逐出境,而违反工作授权规定的雇主可能会受到重罚或失去赞助签证的资格。因此,任何雇佣或调动国际员工的雇主都必须事先了解美国的移民和工作授权要求。

除了合规之外,获得合适的美国签证还能确保新员工顺利开始工作并长期合法就业。通过充分准备,雇主可以避免延误和罚款,为国际员工提供良好的起点。本指南涵盖美国工作授权的基本要点,包括谁需要签证、签证类型、雇主责任以及调动的最佳实践。

谁需要美国签证或工作许可?

首先,必须明确谁需要获得授权才能在美国工作。美国公民(出生或归化)拥有无限制的工作权利,合法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持有有效的绿卡作为身份证明,也拥有无限制的工作权利。相比之下,几乎所有其他外国国民都需要明确的工作授权。

这意味着必须持有合适的美国工作签证或由USCIS签发的一份就业授权文件(EAD)。例如,持有临时非移民签证(如H-1B或L-1)的人只有在其雇主提交有效申请且签证获批后才能工作。依赖签证(H-4、L-2)持有人有时可以获得EAD以工作,但必须在获得后才能工作。

同样,持有F-1签证的学生通常不能工作,除非通过“选择性实践培训”(OPT),这需要另外的批准。实际上,任何非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在开始任何工作(即使是兼职)之前,都必须获得美国工作签证或其他授权身份。美国法律禁止在旅游签证或未获得适当授权的情况下工作,否则可能面临重大处罚。

美国雇主必须通过填写I-9表格,核查身份和就业资格文件(如护照、绿卡、EAD)来验证每一位新员工的工作授权。未正确完成I-9验证或故意雇用未授权工人,违反了《移民改革与控制法》(IRCA),可能导致罚款、刑事处罚甚至被禁止参与政府合同。

USCIS强调,雇主必须在不歧视的原则下验证每一位新员工的身份和授权。许多公司使用E-Verify系统——一种电子化的I-9验证系统,特别是在STEM OPT项目中,参与是强制的。本质上,如果工人不是公民或永久居民,雇主必须在开始美国雇佣之前安排符合条件的工作签证或许可。

雇主应了解的美国工作签证概览

美国提供多种签证类别用于就业,但雇主通常根据工人的角色和国籍选择少数几类。以下内容概述了招聘或调动外国员工时主要涉及的美国签证类型。

以下所有签证通常都需要美国雇主担保,除非另有说明。

H-1B 专业职业签证(美国)

H-1B非移民签证适用于从事专业职业的专业人士,这些职业至少需要在特定领域拥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常见的H-1B职业包括工程师、IT专家、科学家、教师和会计师。美国雇主必须提交I-129申请以及职位的劳工条件申请(LCA)。

如果获批,签证最初授予最多三年,可以再延长三年,总共最长六年。如果有绿卡申请在进行中,通常可以延长超过六年。H-1B是“双重意图”签证,允许工人同时申请永久居留权。然而,H-1B签证每年有配额限制,大多数雇主每年都需通过抽签才能获得新H-1B。

L-1 跨公司调动签证(美国)

L-1签证允许公司将现有员工调派到美国。它有两个子类别:L-1A适用于高管和管理人员,L-1B适用于具有公司产品或流程专业知识的员工。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内在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海外连续工作至少一年。

L-1A适用于管理或指导组织或部门的人员,有效期最初为三年,可延长至七年;L-1B适用于具有专业知识的员工,最初三年,最多可续签至五年。配偶可申请L-2身份,有资格获得美国工作许可。

O-1 杰出人才签证(美国)

O-1签证适用于具有“杰出能力”或成就的个人,包括O-1A(科学、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和O-1B(艺术、娱乐或电影/电视行业)。雇主或代理人必须提交I-129申请,证明该人获得了持续的国内外认可,如奖项、发表作品或重大贡献。

签证有效期为一至三年,通常首次授予三年,可续签一年。O-1签证针对特定雇主(或代理人),需要充分的证明材料,申请较为严格,但没有年度配额限制。

TN USMCA专业人士签证(美国)

根据USMCA(前NAFTA)贸易协定,加拿大和墨西哥的特定专业职业人员可以获得TN身份。符合条件的职业包括会计师、工程师、律师、药剂师、科学家和教师。申请人必须是加拿大或墨西哥公民,具备相应的学士学位或专业资格,并已获得美国的全职或兼职工作邀请。

加拿大公民在入境口岸申请TN身份,无需签证章;墨西哥公民则在美国领事馆申请。TN身份每次可续签三年,可无限期续签。美国雇主必须证明职位符合USMCA专业角色,并提供详细的雇佣信。

E-2 条约投资/雇员签证(美国)

E-2签证适用于来自条约国家的投资者和企业雇员。如果来自符合条件的条约国家的外国企业家或投资者在美国企业中投入大量资金,他们可以获得E-2身份。由此,来自同一条约国家的关键员工也可以获得E-2签证为其工作。

主要要求包括:来自条约国家、在美国真实经营的盈利企业中投入大量资金(足以维持企业运营而非边际生计),以及有意指导或发展企业。没有具体的金额门槛,但投资必须与企业类型相称,且足够确保成功。E-2签证每次授予两年,可无限期续签,只要企业持续运营。

F-1 OPT(选择性实践培训)(美国)

持F-1签证的国际学生在毕业后可以在其专业领域内工作有限时间。通过OPT,符合条件的学生最多可获得12个月的美国工作许可,相关于其专业。在某些STEM(科学、技术、工程、数学)领域,还可获得一次24个月的延期,总计最长36个月。

OPT授权由学生获得,雇主几乎没有正式义务,除了像对待其他员工一样对待OPT工人。对于STEM OPT,雇主必须使用E-Verify系统,并支持培训计划。学生不能用OPT从事无关工作,毕业前的OPT也限制为兼职。OPT工人按雇主的正常薪资政策支付。

J-1 交流访问学者签证(美国)

J-1签证涵盖由政府指定赞助机构安排的各种交流项目,包括实习、培训、研究学者、教授和医生(医学培训)。每个类别有特定的资格和赞助规则;通常,J-1持有人必须参加获批的项目,并由美国赞助机构提供DS-2019表格。

例如,J-1研究学者可以在大学教授或进行研究,J-1实习生在培训项目中工作。J-1签证的有效期通常为项目期限(见DS-2019表格)。重要提示:某些J-1类别要求两年回国居住。此类交流访问者必须在回国累计居住两年后,才能变更身份或申请某些其他美国签证,除非获得豁免。雇主应核实此要求,因为它影响未来的赞助资格。

基于雇佣的绿卡(永久居留)申请(美国)

对于打算成为美国永久员工的外国员工,可以考虑赞助绿卡。最常见的途径是EB-2和EB-3类别。EB-2适用于持有高级学位或具有杰出能力的专业人士,EB-3涵盖至少拥有学士学位的专业人士和至少两年培训的技术工人。

关键是,除非获得国家利益豁免(NIW),EB-2和EB-3都需要获得美国劳工部(DOL)颁发的PERM劳动认证。这证明没有合格的美国工人可以胜任该职位,雇用外国工人不会损害美国工资或工作条件。PERM获批后,雇主提交I-140移民申请。永久居留签证数量有限,某些国家的申请者等待时间较长。

资格要求与美国雇主责任

本节概述主要美国工作签证的雇主和员工的资格要求。特别强调申请表格和工资/支付义务。

美国雇主的H-1B专业职业要求

申请H-1B签证,职位必须是“专业职业”,至少需要在特定领域拥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外国员工必须持有该专业的美国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雇主在向USCIS提交I-129申请前,必须获得经认证的劳工条件申请(LCA,表格ETA-9035)。

LCA要求雇主声明支付H-1B工人至少高于或等于行业的普遍工资或类似职位的实际工资。雇主提交的I-129申请应包括相关费用和员工资格证明、工作邀请等。一旦USCIS批准,外国工人可以在美国领事馆申请H-1B签证或在美国境内变更身份。

雇主必须遵守公告要求,通知其美国员工LCA的提交情况,并维护公开访问档案(PAF),内容包括认证的LCA、工资信息和通知证明。未支付应付工资或未妥善保存记录,可能导致DOL处罚和USCIS制裁。

美国雇主的L-1跨公司调动要求

申请L-1A(管理/高管)或L-1B(专业知识)签证,雇主必须首先证明美国与海外实体之间存在符合条件的公司关系。海外雇主必须在两个国家都开展业务。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内在海外实体连续工作至少一年。

L-1不需要LCA,雇主直接提交I-129申请,说明职位和员工之前在海外的角色。L-1A要求管理或高管职位,有效期最初为三年,可续签至七年;L-1B要求具有专业知识,最多续签至五年。配偶可申请L-2身份,有资格获得工作许可。雇主主要责任是证明公司关系和员工将履行的职位。

美国雇主的O-1杰出能力签证要求

申请O-1杰出能力签证,雇主(或代理人)必须向USCIS提交I-129,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员工在其领域的“杰出能力”。证据包括奖项、发表作品、媒体报道、原创贡献、高薪或会员资格。

通常需要同行或行业组织的咨询信。没有LCA或特定工资要求,但必须说明雇佣条件。建议提前至少45天提交申请。获批后,雇主必须遵守职位条款,任何重大变更都需提交修正申请。

美国雇主的TN(USMCA)专业人士资格要求

申请TN身份,雇主需提供详细职位说明和确认职位符合USMCA认可的专业职业。员工必须是加拿大或墨西哥公民,满足教育或执业资格,并有全职或兼职的美国工作邀请。

加拿大TN申请人在边境向美国海关申请,出示雇主信、资格证明和国籍证明;墨西哥公民则在美国领事馆申请。TN身份每次续签三年,可无限期续签。仅限专业就业,不允许自雇。雇主除了支持信外,几乎无需其他正式文件,确保职位符合TN类别。

美国雇主的E-2条约投资/雇员要求

如果雇主(或企业家)打算以E-2签证进入美国,关键在于投资和条约国身份。雇主(或投资者)必须证明其来自符合条件的条约国家,并在美国真实企业中投入大量资金。“大量”意味着足以确保企业成功,通常是大额、承诺性强且难以撤回的投资。

企业必须是真实的,不是边际企业,能够产生超过生活工资的收入。在申请中,雇主需证明资金来源和路径,并描述员工角色(通常是高管、管理或“关键技能”)。E-2没有具体工资门槛,但员工必须以管理或专业岗位进入,且与投资相关。

美国雇主的F-1 OPT(学生工作许可)要求

F-1 OPT允许美国留学生在毕业后在其专业领域内工作有限时间。符合条件的学生最多可获得12个月的工作许可,相关于其专业。在某些STEM领域,还可获得一次24个月的延期,总计最长36个月。

OPT由学生获得,雇主几乎没有正式义务,除了像对待其他员工一样对待OPT工人。STEM OPT期间,雇主必须使用E-Verify系统,并完成I-983培训计划。必须提供有偿职位,志愿工作不算。除了这些,OPT工人按雇主的正常薪资支付。

美国雇主的J-1交流访问学者签证要求

J-1签证由指定赞助机构安排,雇主的责任主要是确保职位符合项目要求并向赞助机构报告。雇主必须遵守交流项目设定的任何限制(工作时间、职责)。雇主不向USCIS提交申请,赞助机构提供DS-2019表格。

应确保J-1签证适用于所提供的职位。如果J-1持有人有英语或特定保险要求,雇主可能需要协助安排。特别注意:某些J-1类别要求两年回国居住。若交流工人在政府资助或技能清单项目中需要延长逗留或变更身份,雇主需协助其获得豁免或满足条件。

美国雇主的就业类绿卡(EB-2/EB-3)申请要求

在美国为外国员工申请永久居留(绿卡),雇主责任重大。首先,必须提供全职、永久的工作邀请。然后,需获得DOL的普遍工资(Prevailing Wage)认定,并进行善意招聘,测试美国劳动力市场。

申请PERM劳动认证(第一步)时,雇主必须发布招聘广告并张贴通知至少30天,以证明没有合格的美国申请者。招聘完成后,提交ETA 9089表格。如果DOL认证PERM,雇主再向USCIS提交I-140移民申请。USCIS要求证明有能力支付所承诺的工资并维持职位。绿卡申请是一个多步骤、多年的过程,涉及高额的申请费和可能的法律费用。

招聘或调动外国员工到美国的逐步指南

每个情况都不同,但一般流程如下。

评估员工在美国的身份和公司结构

首先,确认候选人是否已在美国,或将从海外入境,以及他们当前的授权状态。如果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无需签证。否则,识别其当前的身份(如F-1学生、J-1实习生)是否允许工作,或公司是否需要为其申请新的美国签证。

确保公司有资格雇用海外候选人:法律上,必须拥有美国雇主实体或通过“雇主记录服务”进行雇佣,才能赞助签证。如果是没有美国存在的外国公司,则需设立美国子公司或通过美国合作伙伴雇佣。

选择合适的美国签证类别

根据候选人的背景和职位,确定最适合的签证类型。考虑工作职责、所需学历、薪资、地点和国籍。例如,要求学士学位的职位可能是H-1B;公司内部管理岗位可以用L-1A;加拿大工程师可以用TN;杰出研究人员可能符合O-1条件。

利用可靠资源(USCIS政策手册、政府签证指南或移民律师)匹配事实与签证类型。如多个签证可能适用,比较其要求和处理时间。注意时间安排:H-1B配额案件通常在春季申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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