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东帝汶的工作时间规定对于雇主确保合规性和维护公平劳动实践至关重要。该国的劳动法明确规定了标准工作时间、加班、休息时间以及雇主记录时间的义务。遵守这些规定对于在东帝汶雇佣员工的运营效率和法律合规性都是必不可少的。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员工的福祉,通过设定工作时长限制并确保充足的休息时间。无论是设立本地实体还是利用Rivermate的Employer of Record服务来合规管理劳动力,在东帝汶运营的雇主都必须谨慎应对这些要求。
标准工作时间和工作周
东帝汶的标准工作时间通常由劳动法规定。该框架定义了在标准合同下,员工每天和每周可以工作的最大小时数,超出部分则视为加班。
- 每日最大标准工作小时数: 通常为8小时。
- 每周最大标准工作小时数: 通常为44小时。
标准工作周通常为六天,从星期一到星期六。超过每日或每周标准限制的工作时间视为加班,须遵守特定的规定和支付相应的补偿。
加班规定与补偿
超过标准限制的工作时间被归类为加班。东帝汶劳动法规定了加班的申请或要求条件,以及员工在工作这些额外时间时应获得的补偿。
- 加班应一般为自愿,但在紧急或必要工作情况下可能存在例外。
- 对于员工在一定期间(如每日、每周或每年)内最多可工作的加班时间有限制。
加班补偿通常按高于员工标准小时工资的溢价率支付。具体费率根据加班时间的不同而变化。
| 加班时间 | 最低加班费率(占标准小时工资的百分比) |
|---|---|
| 工作日 | 150% |
| 周末 | 200% |
| 公共假日 | 200% |
| 夜班(加班) | 可能适用更高费率,通常与夜班津贴结合 |
雇主必须根据这些最低费率准确计算并支付加班补偿。
休息时间与休假权益
确保员工获得充足休息是东帝汶劳动法规的关键内容。这包括工作日的每日休息和工作日与周之间的强制休息。
- 每日休息: 员工通常有权在工作日中享受休息时间,通常用于用餐和休息。休息时间的长短和安排可能取决于每日工作总小时数。对于8小时工作日,至少一小时的休息较为常见。
- 每日连续休息: 必须在一个工作日结束与下一个工作日开始之间提供至少11小时的连续休息。
- 每周休息: 员工有权享受至少连续24小时的每周休息时间,通常安排在星期日,但在特定条件或集体协议下也可能有其他安排。
这些休息时间是强制性的,通常不能免除或用金钱补偿。
夜班与周末工作规定
夜间或周末工作的特殊规定,即使在标准每周工作时间内(但周末工作通常涉及加班),也适用相关规则。
- 夜班: 在定义的夜间时间(例如晚上8点到早上6点)工作的,可能受到特定限制,包括工作时长限制和除标准工资外的夜班津贴。
- 周末工作: 虽然星期六可能是标准工作周的一部分,但星期日通常为每周休息日。在星期日工作的,通常视为加班,补偿费率为200%。
雇主必须考虑夜班和周末工作的健康与安全影响,并遵守与这些工作模式相关的任何法律要求。
工作时间记录义务
东帝汶的雇主有法律义务准确记录员工的工作时间。这对于证明遵守标准工时限制、加班规定和休息权益至关重要。
- 雇主必须记录每位员工的工作小时,包括开始和结束时间,以及任何加班小时。
- 这些记录应可供相关劳动部门检查。
- 准确的时间记录有助于正确计算工资,包括加班费。
保持勤勉的记录是所有在东帝汶运营的雇主的基本要求,也是避免潜在争议或处罚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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