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丹麦招聘员工时,建立明确且符合法规的雇佣协议至关重要。丹麦劳动法在许多方面具有弹性,但要求在书面雇佣合同中包含特定信息,以确保透明度并保护雇主和员工的权益。遵守这些要求对于顺利的雇佣关系和避免潜在法律问题至关重要。
一份完善的雇佣合同是工作关系的基石,按照丹麦法律和相关集体协议(如适用)规定,列明雇佣的条款和条件。了解不同类型的合同及强制性条款对于在丹麦雇佣员工的任何公司来说都是必要的。
雇佣协议的类型
在丹麦,雇佣协议的主要区别在于其期限。最常见的类型是无限期合同和固定期限合同。
- 无限期合同: 这是丹麦的标准雇佣协议类型。没有预定的终止日期,持续有效,直到任何一方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的通知期终止。
- 固定期限合同: 这些合同有特定的期限或直到完成特定任务。虽然允许,但其使用受到监管,以防滥用。对于同一员工连续签订的固定期限合同,通常仅在法律或集体协议规定的特定情况下允许。
| 合同类型 | 时长 | 标准用途 | 关键法规点 |
|---|---|---|---|
| 无限期合同 | 无预定终止日期 | 标准雇佣 | 任一方提前通知即可终止 |
| 固定期限合同 | 特定期限或任务完成 | 项目工作、临时替代 | 对同一角色连续签订多份合同有限制 |
雇佣合同中的必备条款
丹麦法律,特别是《薪资员工法》(Funktionærloven)对某些类型员工有明确规定,要求在员工入职后通常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提供特定信息。这些信息通常包含在雇佣合同中。
强制性信息包括:
- 雇主和员工的姓名及地址
- 工作地点(或指明员工在多个地点工作)
- 工作描述或职位
- 入职日期
- 预期的雇佣期限(针对固定期限合同)
- 关于假期和假期工资的信息
- 双方的解雇通知期
- 薪资,包括任何补贴及支付频率
- 工作时间(每日或每周)
- 相关集体协议的引用
- 社会保险缴纳信息
虽然并非所有员工都严格要求,但强烈建议包含关于保密、知识产权以及任何限制性契约(如竞业禁止或非招揽条款)的条款,只要这些条款符合相关法律要求。
试用期
试用期在丹麦雇佣合同中较为常见,允许雇主和员工评估雇佣关系的适合性。
- 对于受《薪资员工法》保护的员工,最长试用期为三个月。在此期间,雇主可以提前通知较短的通知期(通常为14天)终止雇佣,只要在试用期内。员工也可以在短期内(通常当天)提出辞职。
- 对于不受《薪资员工法》保护的员工,试用期的长度和条款必须在合同或集体协议中明确约定。虽然没有法定最大期限,但超过三个月的试用期较少见,可能会受到合理性审查。
明确在书面雇佣协议中说明试用期的可能性和期限非常重要。
保密条款与限制性契约
在丹麦,保密条款通常具有可执行性,保护雇主的敏感商业信息。这些条款通常在雇佣关系结束后仍然有效。
限制性契约(如竞业禁止和非招揽条款)也是允许的,但须符合严格的法律要求和限制,以保护员工的工作权利。
- 可执行性: 限制性契约只有在书面形式、涉及合法商业利益且范围合理(期限、地域和活动类型)时才具有执行力。
- 补偿: 自2016年1月1日后生效的限制性契约,员工在限制期内通常有权获得经济补偿,补偿水平取决于限制的持续时间。
- 期限: 竞业禁止条款通常最长为终止后12个月。结合竞业禁止和非招揽条款的期限也可达12个月,但有具体规则。针对客户的非招揽条款最长为12个月,而针对员工的非招揽最长为6个月。
- 具体要求: 受《薪资员工法》保护的员工,其限制性契约的期限和补偿有特定规定。
谨慎起草这些条款,以确保其在丹麦法律下有效且具有执行力。
合同变更与终止
对雇佣条款的任何重大变更,如薪资、工作时间或职责的调整,通常需要员工同意。雇主单方面变更通常只有在合同或集体协议允许,或变更属于轻微调整时才可进行。对于重大变更,雇主可能需要提供等同于通知期的提前通知。
在丹麦,终止雇佣合同必须遵循特定程序和通知期。
- 通知期: 通知期根据员工的服务年限、雇佣类型(如《薪资员工法》)以及任何适用的集体协议而不同。根据《薪资员工法》,雇主的法定最低通知期从1个月(试用期内)到6个月(服务满9年以上)不等。员工的通知期通常较短,常为1个月。
- 终止理由: 虽然没有详尽的合法终止理由清单,但终止必须基于与员工行为或雇主运营需求相关的客观原因。不公平解雇可能引发赔偿索赔。
- 试用期内终止: 如前所述,试用期内的通知期较短。
- 即时解雇: 只有在员工严重违反合同的情况下,才允许立即解雇且无需通知。
遵循正确的程序,包括书面通知和遵守通知期,对于避免争议和潜在法律挑战至关重要。
通过我们的雇主记录服务,在丹麦招募顶尖人才。
请与我们的 EOR 专家预约通话,了解我们在 丹麦 如何帮助您。







预约与我们的 EOR 专家通话,以了解我们如何在 丹麦 为您提供帮助。
受到全球超过1000家公司的信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