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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 在 爱沙尼亚

终止与遣散政策

了解爱沙尼亚的雇佣终止程序

爱沙尼亚 termination overview

在爱沙尼亚进行雇佣终止需要深入了解当地劳动法,以确保合规并避免潜在的争议。雇主和员工在整个终止过程中都拥有特定的权利和义务,遵守法律框架对于顺利且合法的分离至关重要。

爱沙尼亚劳动法提供了关于终止理由、通知期限和遣散费权益的明确指南。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员工,同时也为雇主提供必要的灵活性,以有效管理其劳动力。了解这些规则对于在爱沙尼亚运营或雇佣个人的任何公司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

通知期限

在爱沙尼亚,终止雇佣合同所需的通知期限主要取决于员工与雇主的服务年限。在特定情况下,可能会适用不同的规则,例如试用期内的终止或因员工不当行为而终止。

以下是根据雇佣期限的标准最低通知期限:

雇佣期限 最低通知期限
少于1年 15个日历日
1至5年 30个日历日
5至10年 60个日历日
10年以上 90个日历日

在试用期内,雇主或员工可以提前至少15个日历日通知对方解除雇佣合同。如果终止是由于员工违反职责或其他与员工行为或表现相关的特定理由,雇主可以在较短的通知期内终止合同,或者在某些严重情况下,无提前通知(只要符合法律要求)。

遣散费

在爱沙尼亚,遣散费的权益取决于终止的理由。一般而言,当雇佣合同因裁员(经济原因)、员工长期无法工作或雇主破产而终止时,员工有权获得遣散费。

当因裁员或员工长期无法工作而终止雇佣合同时,雇主有义务根据员工与该雇主的服务年限支付遣散费。

法定最低遣散费计算如下:

与雇主的雇佣期限 最低遣散费
少于5年 1个月的平均工资
5至10年 2个月的平均工资
10年以上 3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雇主破产的情况下,爱沙尼亚失业保险基金(Töötukassa)可能会覆盖某些员工索赔,包括未付工资和遣散费,具体限额由法律规定。

通常,如果终止由员工发起,或因员工违反职责、不当行为或其他与员工行为或表现相关的原因而由雇主终止合同,则不需要支付遣散费。

终止理由

在爱沙尼亚,雇佣合同可以基于多种理由终止,主要分为有因终止(与员工行为或表现相关)和无因终止(与雇主情况或其他客观原因相关)。

无因终止(由雇主发起):

  • 裁员(经济原因): 如果由于工作量减少、重组或其他经济因素,员工职位变得多余,雇主可以终止合同。这是最常见的无因终止理由。
  • 员工长期无法工作: 如果员工因健康原因无法履行职责,并且经过医疗评估其工作能力显著下降,雇主可以终止合同。
  • 雇主破产或停止运营: 如果雇主被宣布破产或停止运营,雇佣合同可以终止。

有因终止(由雇主发起):

  • 职责严重违反: 如果员工严重违反其雇佣职责,可以终止合同。这通常需要证明违反行为,并且常伴有事先警告。
  • 不适合岗位: 如果员工因技能、知识或其他相关素质不足,无法胜任工作,尽管雇主已提供必要的培训或支持,也可以终止合同。
  • 失去信任: 在某些岗位上,如果员工的行为导致信任丧失,可以作为终止理由。
  • 违反保密或竞业禁止协议: 违反保密或竞业禁止协议也可以作为终止的依据。

由员工发起的终止:

  • 普通辞职: 员工可以在法定通知期内辞职,无需提供理由。
  • 特殊辞职: 如果雇主严重违反其义务(如未支付工资、严重违反工作条件),员工可以无需通知立即辞职。

合法终止的程序要求

为了确保终止的合法性,雇主必须遵循特定的程序步骤,尤其是在因裁员或与员工行为或表现相关的原因终止时。

主要程序要求包括:

  • 书面通知: 终止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明确说明终止的法律依据。
  • 理由说明: 通知应提供足够的细节,解释终止原因,特别是在基于员工行为或表现的情况下。
  • 送达方式: 通知必须以能证明已收到的方式送达员工(如亲手签收、挂号信)。
  • 协商(裁员时): 在集体裁员的情况下,需要与员工代表或失业保险基金进行特定的协商程序。即使是个人裁员,也建议与员工讨论情况。
  • 提供替代工作(裁员/无法工作时): 在因裁员或无法工作而终止之前,雇主应评估公司内是否有合适的替代岗位,并向员工提供。
  • 事先警告(因行为/表现): 在因员工违反职责或不适合岗位而终止时,雇主通常必须已发出书面警告,并给予员工改正或改善行为的机会。未提前警告的终止通常只适用于非常严重的违规行为。
  • 最终结算: 在终止时,雇主必须支付所有未付工资、假期补偿以及任何适用的遣散费,截止到最后工作日。

未遵循正确程序可能导致终止被视为非法,即使终止理由有效。

反对非法解雇的保护

爱沙尼亚法律为员工提供了对非法解雇的重大保护。如果员工认为其被非法解雇,有权提出异议。

常见被认定为非法解雇的原因包括:

  • 缺乏合法有效的终止理由。
  • 未遵守法定通知期限。
  • 未遵循正确的程序要求(如无书面通知、无必要的事前警告、裁员时未提供替代工作)。
  • 基于歧视性理由的解雇(如性别、年龄、国籍、怀孕、工会会员身份)。
  • 在特殊保护期内的解雇(如孕期、产假期间,或育儿假期间,除非公司停止运营)。

认为自己被非法解雇的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委员会或法院提出申诉。如果认定解雇违法,委员会或法院可以:

  • 宣布解雇无效。
  • 命令雇主恢复员工职位。
  • 命令雇主向员工支付赔偿金。此赔偿金可能包括因非法解雇而失业期间的平均工资,通常限制在一定月数(例如最多12个月的平均工资),以及必要时的遣散费。

雇主必须严格确保所有终止程序符合爱沙尼亚劳动法的规定,以降低非法解雇索赔及相关责任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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