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坦桑尼亚雇佣外国人需要遵循特定的移民和劳动法规,这些法规旨在管理非公民的入境和雇用过程。通常的流程包括获得适当的入境签证,然后申请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理解这些要求对于雇主和员工而言都至关重要,以确保合规并促使国际人才顺利融入坦桑尼亚经济。
该系统由移民局和劳工部主要管理,不同类型的许可和签证满足各种类别的外国工人、投资者和访客的需求。遵循规定的程序、文件要求和时间表对于成功申请和维持在境内的合法身份至关重要。
外国工人常见签证类型
在申请工作许可之前,大多数外国人需要获得适当的入境签证以进入坦桑尼亚。签证类型取决于入境目的。虽然普通旅游签证不允许工作,但某些类别适用于打算工作或进行商业活动、可能在申请工作许可之前的人员。
- 普通签证(一次性入境): 为旅游、探访朋友/亲戚或短期商务旅行等目的设立的单次入境签证。不适合长期雇用。
- 多次入境签证: 颁发给需要在一段时间内多次访问坦桑尼亚进行商务或其他活动的人,通常有效期为12个月。虽然允许多次入境,但未获批准前不得从事雇用活动,需另行取得工作许可。
- 商务签证: 颁发给希望以商务目的(如参加会议、研讨会或考察投资机会)进入坦桑尼亚的外国人,有效期通常为90天内。此签证不允许雇用,但可作为评估市场后寻求工作及工作许可的初步步骤。
注意:获得入境签证是与申请工作和居留许可分开的步骤,后者授权雇佣和长期逗留。
工作许可申请条件和程序
打算在坦桑尼亚工作的外国人必须获得工作许可,然后申请居留许可。工作许可根据雇佣或投资的性质分为不同类别,主要的类别为类别B和类别C。
- 类别B许可: 发放给从事法定职责、政府职位或经批准的私营企业的外国雇员。
- 类别C许可: 发放给在专业领域由特定委员会监管的职业(如医生、律师、工程师)中的外国雇员。
资格标准
资格通常要求:
- 有效的护照。
- 相关资格和经验证明(与职位相符)。
- 纯洁的无犯罪记录。
- 对于类别B,雇佣公司必须证明该职位无法由坦桑尼亚本地人填补(本土化努力)。
- 对于类别C,通常需要在坦桑尼亚相关专业机构注册。
所需文件
文件要求较为繁琐,通常包括:
- 完成的申请表格。
- 护照复印件(包括相关签证页)。
- 护照尺寸照片。
- 学术和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 简历(CV)。
- 雇佣合同或录用信。
- 医疗检查报告。
- 来自本国的无犯罪证明。
- 雇主的公司注册文件。
- 雇主关于雇用外籍员工必要性的说明(类别B)。
- 相关专业委员会的注册证明(类别C)。
- 申请费的支付证明。
资助要求
坦桑尼亚的工作许可由雇主担保。雇佣公司必须主动发起和支持工作许可的申请,并提供所有公司相关的文件。雇主还需向劳动部提交申请,并确保相关文件齐全。
费用和处理时间
费用根据许可类别和期限不同而异。处理时间也可能因申请量和案例复杂性而有较大差异。
| 许可类型 | 典型有效期 | 预计政府费用(美元) | 预计处理时间 |
|---|---|---|---|
| 类别B | 最长5年 | $500 | 4-8周 |
| 类别C | 最长5年 | $1,000 | 4-8周 |
注:费用和处理时间为预估,可能会根据政府部门调整。
获得劳动部批准的工作许可后,外国员工还须向移民局申请类别B(类别B工作许可持有人)或类别C(类别C工作许可持有人)的居留许可,以合法化其在坦桑尼亚的逗留和工作身份。居留许可申请也需提供类似文件,且涉及额外的费用和处理时间。
永久居留途径
在坦桑尼亚,经过一定时间的临时工作并不自动获得永久居留权。获得永久居留(通常称为Class A投资者居留许可或针对特定长期居民的类别C)路径有限,通常需要大量投资、长期贡献或政府认可的特殊情况。
对于持有类别B或C许可的大部分外国工人,其路径是续签临时工作和居留许可,只要他们的雇佣关系持续且符合续签条件。员工没有从标准工作许可直接转为永久居留的时间限制路径。长期居民可根据移民法规定的特殊类别探索其他途径,这些途径通常需满足比标准雇佣更为严格的条件。
家属签证选项
持有有效工作和居留许可(类别B或C)的外国人通常可以为其直系家庭成员申请家属准证,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资格与文件
- 主要许可持有人必须拥有有效的工作和居留许可。
- 家属须提供关系证明(配偶的结婚证,子女的出生证明)。
- 主要许可持有人的护照、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的复印件。
- 家属的护照复印件和照片。
- 家属的医疗检查报告。
- 主要许可持有人提供的经济证明,说明有能力支持家属。
家属准证通常与主许可持有人的居留许可的有效期相关联。除非获得自己的工作许可,否则持证家属一般不得在坦桑尼亚工作。
雇主和员工的签证合规义务
确保遵守坦桑尼亚的移民和劳动法律是雇主与外国员工的共同责任。
雇主义务
- 在雇佣开始前,确保外国员工持有正确的工作和居留许可。
- 负责启动工作许可申请并提供必要的公司文件。
- 通知相关部门(劳动部、移民局)员工状态的任何变动,例如终止雇佣或职位变动。
- 维护所有外国员工的许可记录,确保及时续签。
- 遵循本土化要求,努力培训坦桑尼亚本地人。
- 如果雇员的许可不再有效,帮助其离境。
员工义务
- 在坦桑尼亚工作期间,持有有效的工作和居留许可。
- 遵守其许可条件(例如,只为担保雇主和在批准的职位工作)。
- 携带许可和护照的复印件以备查验。
- 如个人情况发生变动,通知雇主和相关当局以调整许可状态。
- 在许可到期或被取消后离境,除非获得续签或变更批准。
未遵守这些义务可能导致罚款、员工被驱逐出境,以及对雇主的法律追责。双方应持续了解相关要求,确保所有许可均合法且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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