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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 在 捷克共和国

协议 在 捷克共和国

了解在捷克共和国的雇佣合同与协议

捷克共和国 agreements overview

在捷克共和国建立合规的雇佣关系需要对当地劳动法有透彻的了解,主要由《劳动法典》管辖。雇佣协议作为定义雇主与雇员之间条款和条件的基础性文件,必须符合特定的法律要求,包括其形式、内容和期限,以确保其有效性并保护双方权益。

掌握捷克劳动法的细节对于在当地招聘的外资企业至关重要,因为不合规可能导致重大法律和经济处罚。一份正确起草并执行的雇佣协议对于设定明确的期望值和有效管理雇佣生命周期(从招聘到解雇)至关重要。

雇佣协议的类型

捷克劳动法认可多种工作协议,但主要且最常见的是雇佣协议(pracovní smlouva)。其他形式包括工作表现协议(dohoda o provedení práce)和工作活动协议(dohoda o pracovní činnosti),这些通常用于范围有限或期限较短的工作,并在工作时间、社会保险和解雇方面有不同的规定。

雇佣协议本身可以签订为:

  • 无限期: 这是标准类型,没有具体的终止日期,为雇员提供最高级别的工作保障。
  • 固定期限: 规定明确的终止日期或特定任务的完成。对于与同一雇员连续签订的固定期限合同,其期限和次数有限制。一般而言,固定期限雇佣关系不得超过3年,并且最多可以重复或延长两次。包括延长在内的总期限不得超过3年。若在前一次合同结束后三年内与同一雇员签订的后续固定期限合同,除非有特定法律例外,否则将视为无限期合同。
协议类型 典型用途 期限限制 社会与健康保险 解雇方式
雇佣协议 全职或兼职、持续性雇佣 无限期或固定期限(最长3年,最多2次延长) 强制性 需提前通知或符合法律特定理由
工作表现协议 小任务、有限小时数(每年最多300小时) 按小时限制(每个日历年每雇主300小时) 在一定阈值以上为强制 更简便,通常通过协议或即时通知
工作活动协议 兼职、定期工作(每周平均最多20小时) 无严格期限限制,但受参考期间内平均每周小时数限制 在一定阈值以上为强制 更简便,通常提前15天通知

关键条款

捷克的雇佣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存在,并包含若干强制性条款,才能具有法律效力。虽然双方可以协商额外条款,但法律要求的核心内容包括:

  • 工作类型: 明确描述雇员应履行的职责。
  • 工作地点: 指定具体的工作地点或地点。
  • 开始日期: 雇佣关系的起始日期。

除上述强制性内容外,完整的雇佣协议还应详细说明:

  • 工资或薪金金额及支付条款
  • 工作时间和安排
  • 假期权益
  • 解雇通知期
  • 如适用,引用集体协议
  • 试用期的期限(如有)

如果协议未明确某些《劳动法典》规定的强制性条件(如假期权益或通知期),则将自动适用法定规定。

试用期

试用期(zkušební doba)允许雇主和雇员评估雇佣关系的适合性。必须在雇佣协议中书面约定,最迟在雇佣开始当天达成。

关于试用期的主要规定:

  • 最长期限: 一般不超过3个月,管理岗位可达6个月。
  • 与合同的关系: 不得超过固定期限雇佣合同约定期限的一半。
  • 延长: 不得延长,但因工作障碍(如疾病、假期)而中断的期间可视为暂停。
  • 解雇: 在试用期内,任何一方都可以以任何理由或无理由立即终止雇佣关系。解雇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通常,非管理岗位的试用期为3个月,管理岗位为6个月,符合法律最大限制。

保密与竞业禁止条款

在捷克劳动法中,保密和竞业禁止条款是允许的,但必须符合严格条件才能具有执行力。

  • 保密: 保护在雇佣期间及之后的机密信息和商业秘密的条款,前提是信息定义明确且确实属于机密。
  • 竞业禁止(Konkurenční doložka): 限制雇员在雇佣终止后从事与雇主业务竞争的活动。其有效性和可执行性须满足:
    • 必须以书面形式签署,单独签署或包含在雇佣协议中。
    • 必须明确限制的活动范围和地理区域。
    • 最长持续时间为雇佣终止后1年。
    • 雇主必须承诺在限制期间向雇员提供充分的经济补偿。最低补偿为雇员平均月收入的50%,每月限制期间适用。没有此补偿条款,竞业禁止协议无效。
    • 不可对所有雇员适用,通常仅限于拥有可能对雇主造成重大损害信息的员工。

竞业禁止的可执行性取决于满足所有法律要求,包括补偿条款。法院倾向于对这些条款作狭义解释,偏向雇员。

合同变更与终止

对雇佣协议核心条款的任何变更都必须由双方签署书面修正协议。雇主单方面变更通常不被允许,除非法律明确允许(如在特定情况下的临时调岗)。

雇佣协议的终止由《劳动法典》严格规制。雇佣关系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终止:

  • 协议: 雇主与雇员书面协商一致,约定在特定日期终止。
  • 通知: 任一方可提前书面通知终止。法定通知期通常为2个月,从通知发出后的下一个自然月的第一天起计算。雇主必须有法律规定的正当理由(如裁员、员工不当行为、健康原因)才能解雇。雇员可出于任何理由或无理由终止。
  • 即时终止: 仅在法律规定的极少数特定情况下允许,例如严重违反义务或被判处监禁。
  • 试用期内终止: 如前所述,任何一方在试用期内都可立即书面终止。
  • 固定期限合同的终止: 合同期满自动终止,也可通过协议、通知或立即终止提前终止。

严格遵守程序要求,包括书面形式和正确送达通知,是确保终止有效的必要条件。不按程序操作可能导致法院认定终止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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