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尔吉斯斯坦,驾驭雇佣终止过程需要对当地劳动法有透彻的理解,以确保合规并避免潜在的法律挑战。雇主和员工在整个终止过程中都享有权利和责任,必须得到尊重。遵守法定的通知期限、遣散费和程序步骤的要求,对于合法且顺利的解除关系至关重要。
了解具体的终止理由、所需的文件以及赋予员工的保护措施,对于在吉尔吉斯斯坦运营的公司来说是必不可少的。本指南基于目前预计2026年生效的劳动法规,概述了该国就业终止和遣散的关键方面。
通知期要求
吉尔吉斯斯坦劳动法规定了终止雇佣合同的具体通知期限,这些期限根据终止的原因和合同类型而异。一般而言,当雇主以与员工不当行为无关的理由发起终止时,至少需要通知期。
| 雇主提出的终止理由 | 最短通知期 |
|---|---|
| 组织清算 | 2个月 |
| 减少员工人数或岗位 | 2个月 |
| 员工未达到资格或身体状况影响工作 | 2周 |
| 组织所有权变更(适用于负责人、副负责人、总会计师) | 1个月 |
| 员工辞职(自愿辞职) | 1个月 |
- 例外情况: 在集体协议或个人劳动合同中可能规定更短或更长的通知期,前提是不能使员工的职位比最低法律要求更差。通常,因严重不当行为或其他允许立即解雇的特定原因导致的终止,无需通知期。
遣散费计算及权益
遣散费是在特定情况下员工终止时必须获得的支付。其权益和计算依据终止的原因而定。
| 遣散理由 | 遣散费计算 |
|---|---|
| 组织清算 | 两个月的平均工资。 |
| 减少员工人数或岗位 | 两个月的平均工资。 |
| 员工未达到资格或健康状况影响持续工作 | 一个月的平均工资。 |
| 重新任命曾担任过该职位的员工 | 两周的平均收入。 |
| 员工拒绝调到另一个地区与雇主工作 | 两周的平均收入。 |
| 员工拒绝继续工作,劳动合同重要条款发生变更 | 两周的平均收入。 |
| 员工拒绝调到另一个由医疗证明要求的岗位 | 两周的平均收入。 |
| 因服兵役或替代性民用服务而终止 | 两周的平均收入。 |
| 雇主(个人创业者)去世导致终止 | 两周的平均收入。 |
- 遣散费的计算依据员工终止前一特定期间(通常为最近的12个完整月)的平均月收入。
- 在组织清算或减少员工时,雇主还须在求职期间保留员工的月平均收入,期限不超过辞退之日起三个月,且员工须在辞退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就业服务机构注册,且未被就业服务机构雇用。
终止理由
吉尔吉斯斯坦的雇佣合同可以基于多种理由终止,主要分为由雇主(有无原因)发起、由员工发起,或基于双方协议及其他情况。
有因终止(由雇主发起)
因终止通常与员工的行为或表现有关。理由包括:
- 员工重复未有正当理由未履行劳动职责,且已受到纪律处分。
- 员工一次性严重违反劳动职责(如旷工、醉酒上班、泄露受保护信息、盗窃)。
- 员工未达到证明合格的资格要求。
- 提交伪造文件或故意提供虚假信息以求雇佣。
- 员工违反劳动保障要求,且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 员工从事与其教育职责不符的不道德行为。
- 组织负责人(或分支/代表处负责人)、其副手或总会计师作出不正当决定,造成组织财产损失。
- 组织负责人(或分支/代表处负责人)、其副手有一次性严重违反劳动职责。
无因终止(由雇主发起)
无因终止一般基于雇主组织内部的运行或结构调整。理由包括:
- 组织清算。
- 减少员工人数或岗位。
- 组织所有权变更(仅适用于负责人、副负责人和总会计师)。
其他终止理由
- 双方协议。
- 雇佣合同期限届满。
- 员工主动辞职。
- 超出双方控制范围的情况(如服兵役、雇主或员工去世、自然灾害)。
- 经员工同意调岗至另一雇主。
- 员工因劳动合同的关键条款变更拒绝继续工作。
- 员工拒绝调到由医疗证明要求的其他岗位。
- 重新任命曾担任过的员工。
合法终止的程序要求
严格遵守程序要求对于合法终止至关重要。不按正确程序操作可能会被视为非法终止。一般关键步骤包括:
- **理由文件:**确保存在明确且有据可查的终止理由证据,尤其是因有因解雇(如纪律报告、绩效评估、医疗证明)。
- **发出通知:**依据法定或合同规定的通知期限,向员工书面通知终止,并说明理由。
- **协商(如适用):**对于某些理由如裁员,可能需要与员工代表机构(如工会)协商。
- **出具终止令:**必须由授权人签发正式的书面终止决定,并交给员工。
- **最终结算:**在员工最后工作日计算并支付所有应得款项,包括:
- 到终止当天的工资。
- 未休年假赔偿。
- 遣散费(如适用)。
- 法律、集体协议或合同规定的其他款项。
- **归还文件:**归还员工的劳动手册(如适用)并提供终止令副本及其他相关文件。
- **常见陷阱:**未提供充分通知、遣散费或最后工资错误计算、缺乏终止理由的正确文件记录,以及未遵循必要的协商程序,都是导致非法解雇索赔的常见原因。
员工反对非法解雇的保护
吉尔吉斯劳动法为员工提供了显著的保护,免受不公平或非法的解雇。
- **禁止理由:**禁止基于性别、种族、国籍、语言、出身、财产或身份、年龄、居住地、宗教、信仰、公共组织成员资格或其他与员工职业素质无关的歧视性理由进行解雇。
- **受保护类别:**某些员工类别享有更强的保护,包括孕妇、三岁以下子女的女性、单亲母亲(子女未满14岁或残疾子女未满18岁)以及其他抚养子女的人员。基于雇主发起的解雇对这些员工的解聘受到严格限制,通常仅在组织清算或严重不当行为的情况下允许。
- **申诉权:**员工有权在法院或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对其解雇提出异议,若其认为解雇违法或不公。
- **复职与赔偿:**如果法院认定解雇违法,员工可以重新回到原岗位,并获得在非法解雇期间的工资赔偿。
理解并遵守这些法规,对于在吉尔吉斯斯坦运营的雇主来说,是确保法律合规和维护良好员工关系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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