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玻利维亚运营的公司,掌握就业税收的复杂性至关重要。该国由国家税务局(Servicio de Impuestos Nacionales, SIN)监管的税制,包括对雇主和雇员的关于所得税、社会保障缴款及其他薪资相关税收的义务。理解这些要求对于合规及顺利的业务运营至关重要。
玻利维亚的雇主负责为员工计算、扣缴并向税务当局汇付各种税款及缴款,同时也需承担自己的一部分缴款。这些义务涵盖社会保障、住房基金和职业风险保险等领域,确保员工能够获得医疗保健、养老金和其他福利。
雇主社会保障和薪资税义务
玻利维亚的雇主须根据员工的总收入每月向多个基金缴纳贡献。这些缴款包括社会保障(养老金与医疗)、住房及职业风险保险。相关费率通常全国统一,针对这些核心缴款没有显著地区差异。
主要的雇主缴款费率通常包括:
- 养老金管理者(AFPs): 员工总收入的百分比。
- 国家健康基金(Caja Nacional de Salud - CNS)或类似机构: 员工总收入的百分比。
- 国家住房基金(Fondo Nacional de Vivienda Social - FONVIS): 员工总收入的百分比。
- 职业风险保险(Seguro de Riesgos Profesionales): 依据行业和风险级别略有不同的百分比。
虽然具体费率每年可能调整,但2026年的缴款结构预计将沿用当前模式。作为示例,2026年典型的雇主缴款费率(可能会变动)如下:
| 贡献类型 | 雇主费率(大约%) |
|---|---|
| 养老金基金(AFPs) | 4.71% |
| 国家健康基金(CNS) | 10.00% |
| 国家住房基金(FONVIS) | 2.00% |
| 职业风险保险 | 1.71%(略有变动) |
| 总计(大约) | 18.42% + 变动 |
这些缴款基于员工的月总薪酬核算,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及其他被视为应税收入的福利。
所得税预扣义务
玻利维亚实行对雇员收入的预扣税制度,称为Regimen Complementario al Impuesto al Valor Agregado (RC-IVA)。雇主负责从员工每月工资中预扣这项税。RC-IVA适用于受雇Dependent工作的收入。
税款每月根据员工的净应税收入计算。RC-IVA的关键门槛依据全国最低工资(Salario Mínimo Nacional - SMN)确定。低于某一倍数的SMN的收入免征RC-IVA。2026年的门槛预计为当前SMN的3倍。
计算步骤包括:
- 确定员工的月总收入。
- 扣除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障费(通常约为12.71%,包括养老金和其他少量缴款)。
- 扣除免税门槛(3 x SMN)。
- 计算剩余金额的应税基数。
- 员工也可通过提供有效的增值税(VAT)发票抵减部分税款。抵扣金额通常为发票价值的13%,但有限制(通常与SMN挂钩)。
适用于应税基数的税率为13%的统一税率。
每月RC-IVA的计算公式是: (应税基数)* 13% - (发票的VAT抵扣) = 当月应缴/预扣的RC-IVA
如果VAT抵扣超过应缴税款,超出部分可结转到未来月份抵扣。
员工税收扣除和免税额
玻利维亚的员工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机制减免RC-IVA负担:
- 免税门槛: 如前所述,月收入不超过全国最低工资的3倍免征RC-IVA。这为所有员工提供了重要的免税额度。
- VAT发票抵扣: 员工每月可向雇主提交原始VAT发票,涉及个人消费(商品和服务)。他们可以获得相当于发票价值13%的税收抵免。这一抵免会用来抵扣每月计算出的RC-IVA。每月可抵扣的发票总值通常有上限,常与SMN倍数有关。
除此之外,在RC-IVA制度下,对于受雇人员的逐项扣除项有限。减少税负的主要方法是利用免税门槛和VAT发票抵扣。
合规报告及截止期限
玻利维亚的雇主每月及每年对SIN有具体的申报义务,涉及薪资税和雇员所得税的预扣。
- 每月申报: 雇主必须提交每月税务申报表(表格608),详细列出所有雇员RC-IVA的计算与预扣情况。申报还包括员工提交的VAT发票信息。提交及缴款截止日通常根据雇主的税号(NIT),将按照SIN设定的时间安排(通常为申报期后第13至22天内)。
- 每月社会保障缴款: 社会保障、医疗、住房及职业风险保险缴款也须每月支付给相关管理机构(AFPs、CNS/健康基金、FONVIS)。截止日期由这些机构设定,但通常与税务截止日一致。
- 年度申报: 雇主需向SIN提交年度员工收入及预扣税的汇总报告。这有助于员工在必要时完成年度所得税申报(尽管大多数受雇人员的税务义务通过每月预扣已履行)。
维护准确的工资记录、详细记录收入、扣除、预扣和员工提交的VAT发票对于合规至关重要。
外国员工和企业的特殊税务考虑
在玻利维亚工作的外籍人士及在该国运营的外国公司面临特定的税务事项:
- 税务居民: 个人在玻利维亚的税务义务取决于其税务居民身份。通常,连续在玻利维亚逗留超过12个月中的183天的个人被视为税务居民,应对其全球收入在玻利维亚缴税。非居民一般只对在玻利维亚的收入缴税。
- 外国雇员: 为玻利维亚实体或在玻利维亚有常设机构的外国实体工作的外籍员工,若被视为税务居民,将适用与本国员工相同的RC-IVA预扣规则。非居民的收入可能适用不同的税率,依据一般企业所得税制度(Impuesto sobre las Utilidades de las Empresas - IUE)进行预扣,而非RC-IVA。
- 外国公司: 在玻利维亚未注册分支或子公司的外国公司,如果在玻利维亚获得收入,仍可能有税务义务。由玻利维亚实体支付给非居民外国公司的服务费或其他收入,常常须依据IUE制度预扣税,其税率可能因收入性质而异。
- 常设机构(PE): 如果外国公司在玻利维亚设立常设机构(如分支、办事处或超过一定期限的施工现场),将被视作居民实体,须就其因常设机构产生的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IUE)。
-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玻利维亚与多国签订了双重征税协定。这些协定可以影响相关国家居民的收入税务待遇,可能降低预扣税率或提供免税条款以避免双重征税。如适用,应咨询具体条约。
在处理这些规则时,需要仔细考虑外籍工作人员的居留身份、外国公司在玻利维亚的经营性质以及双重征税协定的适用,确保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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