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博内尔岛、萨巴岛和圣尤斯蒂修斯岛(统称为BES群岛或加勒比地区荷兰)的税收系统在特定法规下运作,区别于欧洲荷兰。这些岛屿的雇主负责各种与工资单相关的税收和缴款,包括社会保险缴款和工资税预扣,这些都是合规管理当地雇佣关系的关键组成部分。理解这些义务对于在BES群岛雇用员工的企业确保准确处理工资单和遵守当地法律至关重要。
遵守BES群岛的税收法规涉及导航由当地税务机关制定的特定税率、门槛和申报要求。这些规则适用于在岛上工作的本地和外籍雇主。妥善管理这些税务责任可以确保员工获得正确的净工资,企业履行法律义务,避免潜在的处罚或复杂情况。
雇主社会保险和工资税义务
BES群岛的雇主需要为多种社会保险制度缴款,并对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征收工资税。这些缴款用于资助本地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
雇主社会保险缴款通常包括:
- 普通老年养老金 (AOV): 作为员工养老金的缴款。
- 普通寡妇和孤儿养老金 (AWW): 为幸存配偶和孤儿提供福利。
- 疾病福利 (ZV): 覆盖与员工疾病相关的费用。
- 事故保险 (OV): 在工作相关事故发生时提供福利。
这些缴款的比例每年设定,按员工的总毛工资的一定百分比计算,通常有最高工资上限。
工资税 (loonbelasting) 也由企业按支付的应税工资总额征收。此税与从员工预扣的所得税分开。税率通常为统一的百分比。
具体的税率和工资上限每年可能会调整。至2026年,企业应查阅加勒比荷兰税务局 (Belastingdienst Caribisch Nederland) 的官方公布资料以获取最终的税率信息。根据近期几年的结构,税率和上限可能大致如下(仅为示意,2026年的实际税率需确认):
| 税种 | 企业比例(示意 %) | 员工比例(示意 %) | 最大工资上限(示意美元) |
|---|---|---|---|
| AOV | 25% | - | - |
| AWW | 1.3% | - | - |
| ZV | 0.7% | - | - |
| OV | 0.2% | - | - |
| 工资税 | - | - | - |
注意:以上比例和上限纯为示意,需以2026年官方公告为准。
所得税预扣要求
雇主负责每月从员工的总工资中预扣所得税(inkomstenbelasting),然后代表员工将预扣的税款缴交给加勒比荷兰税务局。预扣的所得税金额取决于员工的应税收入和适用的税阶。
BES群岛采用累进所得税制度,即收入越高,税率越高。也设有免税额 (belastingvrije som),低于该额度部分不需缴纳所得税。
2026年的所得税税阶和税率将由税务机关公布。根据近年来的结构,税阶可能类似如下(仅为示意,2026年的实际税率需确认):
| 应税收入(示意美元) | 税率(示意 %) |
|---|---|
| 最高X | Y% |
| 从X+1到A | B% |
| 超过A | C% |
注意:上述收入区间和税率纯为示意,需以2026年官方数据为准。
雇主必须使用税务机关提供的官方税表或计算方法,准确确定每位员工工资中应预扣的所得税金额。
员工税收扣除和免税额
在BES群岛工作的员工可能有资格享受多种税收扣除和免税额,以减少应税收入,从而降低整体所得税负担。虽然雇主主要根据标准税表进行预扣,但员工在申报年度所得税时可以申领这些扣除。
常见的扣除和免税额包括:
- 免税额(Belastingvrije Som): 一定金额的收入不需缴税。通常已包含在雇主用于预扣的税表中。
- 个人扣除: 某些个人支出如特定医疗费用、教育支出或对认可慈善机构的捐款可能可申报扣除。
- 房贷利息扣除: 在特定条件下,支付的房贷利息可能可扣除。
- 养老缴款: 员工向认可的养老计划的缴款可能可扣除。
具体的扣除类型、额度及申报条件由税法规定,并可能每年更新。员工有责任收集证明文件,支持他们在个人所得税申报中申请的扣除或免税。
遵从和申报截止日期
BES群岛的雇主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工资支付情况,并缴清预扣税款和雇主缴款。及时准确的申报对于避免处罚十分关键。
主要的合规要求包括:
- 每月工资申报(loonopgaven): 提交详细的每位员工的工资、预扣的所得税以及应缴的社会保险和工资税。
- 缴纳税款和缴款: 月度申报中列示的预扣所得税、雇主社会保险和工资税款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给加勒比荷兰税务局。
- 年度工资摘要: 还需提交每位员工年度工资总额及已缴税款和缴款的总结。
提交月度工资申报和缴款的截止日通常为次月15日,即报工资的月份的次月第15日。例如,1月工资的申报与支付截止于2月15日。年度工资摘要的截止日期一般为次年早期(如2月或3月)。
必须保存所有员工的工资记录,包括工资明细、工作时间、扣除项和预扣税款。
外籍员工和公司的特殊税务考虑
在BES群岛的外籍员工和企业可能面临特殊的税务事项。
- 外籍员工: 非BES居民但在当地工作的个人,其在群岛内获得的收入可能需缴纳所得税。具体税务待遇取决于其居留身份、逗留时间以及其所在国家与荷兰(包括BES群岛)之间是否存在税收协定。雇主雇用非居民员工时,必须根据其税务身份正确适用预扣规则。
- 外资企业: 在BES群岛没有常设机构但在当地雇佣员工的外企,仍可能有雇主责任。采用“雇主代表”(Employer of Record, EOR)策略是外企常用的方式,以管理当地工资、税务和合规要求,而无需设立本地实体。EOR作为合法雇主处理所有工资、税款预扣和缴款。
理解外国员工和法人实体的税务义务的复杂性,对于开拓或运营于BES群岛的国际企业至关重要。合规操作可确保业务顺利,避免潜在的法律和财务风险。
在博奈尔、圣尤斯泰乌斯和萨巴通过我们的雇主代管服务雇佣顶尖人才。
请与我们的 EOR 专家预约通话,以了解我们如何在 博奈尔、圣尤斯泰乌斯和萨巴 为您提供帮助。







请与我们的 EOR 专家预约通话,了解我们在 博奈尔、圣尤斯泰乌斯和萨巴 如何帮助您。
全球逾千家企业信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