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斯人实行一个 progressive 税制,涉及雇主和雇员关于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缴款的义务。雇主在这个体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通过从雇员薪水中预扣所得税,并代表双方向国家社会保险基金缴款。在该国运营的所有企业都必须遵守这些法规,确保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项目的合理资金来源。
理解工资单税收、所得税预扣和报告的具体要求,对于顺利运营和避免处罚至关重要。该框架涉及各种税率、起征点和截止日期,雇主必须遵守,同时还包括影响最终应税收入的雇员扣除和免税额的规定。
雇主社会保险和工资税义务
突尼斯人要求雇主为其员工缴纳国家社会保险基金(CNSS)。这些缴款涵盖包括退休、健康保险和家属补助在内的多项福利。缴款率根据员工的总薪资计算,对某些组成部分设有一定的上限。
一般制度的社会保险缴款率通常由雇主和雇员共同承担。
| 缴款类型 | 雇主费率 | 雇员费率 |
|---|---|---|
| 社会保险(CNSS) | 16.57% | 9.18% |
| 职业事故 | 根据行业和风险等级而异(如0.5% - 4%) | 0% |
| 总计(约) | 17.07% - 20.57% | 9.18% |
- 雇主的职业事故费率依据行业和风险等级不同而变化。
- 一般而言,缴款基于总薪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以及实物福利,但某些组成部分或总基数可能有限制。
除社会保险外,雇主可能还需缴纳其他与工资相关的税费或贡献,如职业培训基金的缴款,尽管主要义务仍是向CNSS缴款。
所得税预扣要求
雇主有责任每月从雇员薪资中预扣个人所得税(PIT)。预扣的金额随后由雇主代为缴付给税务机关。所得税的计算基于雇员的净应税收入,即扣除强制性社会保险缴款和适用的扣除及免税额后从总薪资中得出。
个人所得税税率具有累Progressive 特性,收入越高,税率越高。税级和税率会由年度财务法案调整,但整体结构通常包括多个阶梯。
以下是一个基于近期结构、2025年确认后可能变化的税级和税率示例:
| 年度净应税收入(TND) | 税率 |
|---|---|
| 不超过 8,000 | 0% |
| 8,001 至 20,000 | 26% |
| 20,001 至 30,000 | 28% |
| 30,001 至 50,000 | 32% |
| 50,001 至 80,000 | 34% |
| 超过 80,000 | 35% |
- 雇主通过将月度净应税收入年化,应用年度税级,确定年度税负,然后除以 12 计算每月预扣税额。
- 根据雇员家庭情况,可能享有特定的税收抵免或减免。
雇员税务扣除和免税额
突尼斯人雇员有资格享受某些扣除和免税额,以减少其应税收入,从而降低其 PIT 负担。在计算每月预扣税时,雇主必须考虑这些因素。
常见的扣除和免税额包括:
- 强制性社会保险缴款: 雇员部分(9.18%)的CNSS缴款可从总收入中扣除,以得出应税收入。
- 职业支出: 通常允许按工资的百分比(如10%)计算的标准职业支出扣除,但有具体的年度上限。此扣除用于覆盖与职业相关的费用。
- 家庭补助: 根据雇员的家庭情况(如婚姻状况、子女数)发放。这些通常以固定年度金额形式提供,直接降低应缴税款或应税收入。
- 其他特定扣除: 某些其他支出,比如加入养老金计划的缴款或特定保险费,也可能在特定条件下扣除。
雇主需从雇员处获取有关家庭状况等相关信息,以正确应用这些扣除和免税额。
税务合规和申报截止日期
突尼斯人对缴纳和报告预扣税款及社会保险缴款设定了严格的截止期限。遵守这些截止日期对于避免罚款、利息和潜在法律问题至关重要。
主要合规要求和截止日期包括:
- 每月申报(Déclaration Mensuelle des Salaires - DMS): 雇主必须提交每月工资单申报,详细说明支付的薪资、预扣的所得税和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包括雇主和雇员应缴部分。该申报通常截止到次月28日。
- 每月缴款: 所有预扣的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缴款金额必须在相应截止日期,也就是次月28日前支付至税务局和CNSS。
- 年度总结申报: 雇主须提交年度总结申报,概述上一年度内支付的薪资、预扣的税款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该申报的截止日期通常为次年2月底。
- 雇员税务证明: 雇主必须为雇员提供年度证明,汇总其总薪资、扣除项目和预扣税额,雇员用以完成个人税务申报(如果需要)。
保持准确的工资单记录和关注税务机关公布的具体截止日期,是确保合规的关键。
外籍工人和企业的特殊税务考虑
在突尼斯人工作的外籍工人和公司面临一些特定的税务事项。
- 税务居民身份: 外籍工人的税务待遇取决于其在突尼斯人是否为税务居民。一般而言,税务居民是指在突尼斯人有习惯居所、经济利益中心在突尼斯人,或在任何连续 365 天内在突尼斯人逗留超过 183 天的个人。税务居民须对全球收入纳税,而非居民通常只对其在突尼斯人来源的收入纳税。
- 突尼斯人来源收入: 在突尼斯人履行工作所获得的工资和其他报酬被视为突尼斯人来源收入,无论支付地点或雇员的居住状态如何,都须缴纳突尼斯人 PIT。
- 外籍工人的社会保险: 除非突尼斯人与本国签有国际社会保险协议,否则在突尼斯人工作的外籍员工通常需缴纳突尼斯人社会保险。某些协议允许临时派驻突尼斯人继续由本国社会保险系统覆盖。
- 外国公司: 在突尼斯人雇佣员工的外国公司,即使没有注册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也可能因其活动的性质和持续时间而形成应税的常设机构。如果存在常设机构,公司需承担突尼斯人企业税义务以及员工的工资税预扣和社会保险缴款。
- 双重税收协定: 突尼斯人已与许多国家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这些协议可能影响外籍工人在突尼斯人收入的税务安排,可能提供减轻双重征税的规定。应查阅相关协议的具体条款。
在突尼斯人工作的外国公司 雇佣员工,无论是本地员工还是外派员工,都必须仔细评估其关于注册、预扣税款和社会保险缴款的责任,以确保完全符合法律规定。采用 Employer of Record 也有助于应对这些复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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