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黎巴嫩经营过程中,驾驭就业税务的复杂性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此系统涉及雇主和员工的义务,包括所得税预扣和社会保障缴款。理解这些要求对于遵从规定以及在国内顺利开展业务至关重要。
黎巴嫩的就业税务框架主要由所得税法和国家社会保障基金(NSSF)法规所管理。雇主负责为员工正确计算、预扣并汇缴税款和社会保障缴款,同时还需自行承担雇主部分的缴款。
雇主社会保障和薪资税义务
黎巴嫩的雇主须代员工缴纳国家社会保障基金(NSSF)缴款。这些缴款涵盖社会保障的各个分支。缴款比例是基于员工的总薪资计算的,并针对某些分支设有最高限额。
主要需要雇主缴款的NSSF分支包括:
- 终止服务赔偿金: 这是一项重要的只由雇主承担的缴款,旨在为员工终止雇佣时支付遣散费提供资金。
- 疾病与产假: 缴款用于医疗福利和产假。雇主和员工都需要为此分支缴款。
- 家庭补贴: 缴款为根据受抚养人数而提供的福利提供资金。雇主和员工都需为此分支缴款。
2025年,雇主的缴款比例预计将与当前比例基本一致,但会受到任何立法变动的影响。一般比例为:
| NSSF 分支 | 雇主比例 | 员工比例 |
|---|---|---|
| 终止服务赔偿金 | 8% | 0% |
| 疾病与产假 | 7% | 3% |
| 家庭补贴 | 6% | 0% |
| 总缴款比例 | 21% | 3% |
注意:税率是应用于员工工资,通常对疾病与产假以及家庭补贴分支有最高限额。
除了NSSF外,雇主还需负责薪资税,即从员工工资中预扣的所得税。这并不是一项单独的雇主缴款,而是由雇主代表员工征收并汇缴的税款。
所得税预扣要求
黎巴嫩的雇主依法必须从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薪酬中预扣所得税(通常称为薪资税)。此税基于累进税率计算,即收入越高,税率越高。税款是在扣除相关津贴和允许的支出后,应用于员工的总薪资。
所得税的核算通常是每月进行。雇主必须按照官方税级和税率计算应税收入。
预计2025年的累进所得税税级和税率为:
| 年度应税收入(LBP) | 税率 |
|---|---|
| 不超过9,000,000 | 2% |
| 9,000,001至24,000,000 | 4% |
| 24,000,001至48,000,000 | 7% |
| 48,000,001至84,000,000 | 11% |
| 84,000,001至132,000,000 | 15% |
| 132,000,001至228,000,000 | 19% |
| 超过228,000,000 | 21% |
注意:这些税级和税率基于现行立法,适用于年度应税收入。月度税额通过将年税责任除以12获得。
雇主必须确保正确计算并及时将预扣税款缴入财政部。
员工税前扣除和津贴
黎巴嫩的员工有资格享受某些个人津贴和扣除,这些可以在适用累进税率前减少其应税收入。这些津贴是由政府每年设定的固定金额。
预计2025年主要的员工津贴包括:
- 个人津贴: 提供给每位员工的基础津贴。
- 配偶津贴: 如果员工已婚,则额外提供津贴。
- 子女津贴: 对每位受抚养子女给予津贴,最多覆盖一定数量的子女。
这些津贴的具体年度金额由政府法令确定,但预计会大致为:
- 个人津贴: LB P 9,000,000
- 配偶津贴: LB P 4,500,000
- 子女津贴: 每位子女 LB P 1,000,000(最多5名子女)
这些津贴将在员工的年度总收入中扣除,以得出应纳税收入,用于计算所得税。
纳税合规与申报截止日期
黎巴嫩的雇主在薪资税和NSSF缴款方面有特定的申报义务和截止期限。遵守这些截止时间对于避免罚款和利息至关重要。
主要合规要求包括:
- 每月薪资税申报(R3/R4表格): 雇主必须提交每月申报,详细列明所有员工的支付工资、预扣税款和发放津贴。该申报通常在次月15日之前完成。预扣税款也必须在此截止日期前缴纳。
- 年度薪资税对账(R10表格): 需提交年度对账报告,汇总全年度的总工资、津贴和预扣税款。年度申报的截止日期通常为翌年3月15日之前。
- 每月NSSF申报: 雇主必须提交每月申报,列明员工工资和计算的NSSF缴款。这些申报和缴款一般在次月末完成。
- 年度NSSF申报: 还需提交年度NSSF缴款总结。
保持准确的工资记录以及确保及时申报和缴费,是雇主的基本责任。
对外籍员工和企业的特殊税务考虑
在黎巴嫩工作的外籍人士以及在该国运营的外资企业,面临一些特殊的税务考量。
- 外籍员工: 被视为在黎巴嫩的税务居民的外籍员工须遵循与黎巴嫩国民相同的所得税和NSSF规则。居住通常通过在国内的实际居留天数(例如一年超过183天)来判断。如果由黎巴嫩实体或在黎巴嫩设有注册分支或分支机构的外企雇佣,雇主负责预扣工资税和缴纳NSSF。来自与黎巴嫩签有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的员工,可能根据协定条款获得某些免税或减免,但需结合具体情况。
- 外资企业: 雇佣在黎巴嫩的个人的外国企业,可能依据其活动的性质和持续时间,触发永久机构(PE)义务。设立PE后,该公司在黎巴嫩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即使未设立PE,如果外资企业直接雇佣在黎巴嫩居住的个人,也可能仍须遵守薪资税和NSSF义务,可能需要注册为雇主或利用Employer of Record服务来处理这些本地合规要求。在没有本地实体或PE的情况下雇佣远程员工的外企,往往面临遵守本地劳动和税法的复杂挑战,Employer of Record常被视为必要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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